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,深入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全面建设“五型一流”煤炭企业,实现煤炭产量5000万吨目标, 1月12日,平庄煤业党委、平庄煤业、矿区工会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第二届“十大杰出矿工”评选活动。
通知指出,2011年,公司开展的“十大杰出矿工”评选活动,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了积极的反响。通过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活动,进一步弘扬了“永无止境、创造一流”的企业精神。这次活动主题是:以“选树矿区楷模,弘扬企业精神,讴歌时代旋律,追求卓越奉献”为主题,大力营造“工人伟大、劳动光荣”的良好氛围,继续发扬“永无止境,创造一流”的企业精神,为实现“家园•舞台•梦”的美好愿景作出新贡献。
通知对评选范围、评选条件、评选方法与步骤做出了安排。
评选范围:
平庄煤业所属各单位在岗职工。荣获2011年公司“十大杰出矿工”的员工不再参加评选。
评选条件:
1、在企业科学发展中,艰苦创业,开拓进取,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者;
2.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,爱岗敬业,严抓实管,为“两型三化”矿井建设做出突出业绩者;
3. 在生产技术管理中,科研攻关,技术革新,科技成果推广实施中取得显著成效者;
4. 在经营管理中,强基固本,增收节支,推行精细化管理,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者;
5. 在生产一线中,苦干实干,无私奉献,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建功立业者;
6. 在岗位成才中,刻苦钻研,勇于竞争,行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能带头者;7. 在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、企业文化建设中,做出突出贡献者;8. 在其它方面有重大贡献,在行业和社会中事迹突出,成为先进典型的榜样者。
评选办法与步骤:
公司成立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评审小组,人员由公司和基层单位不同层次代表组成。
评选工作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。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自下而上,层层推选。坚持职工民主参与推荐,基层单位逐级组织上报,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候选人,公开征求意见。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职工代表和公司评审小组民主投票,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投票,按得票进行统计排序(职工代表投票数按40%,公司评审小组按40%,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20%相加),最后由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“十大杰出矿工”人选。
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活动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25日前结束。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(1月1日至2月29日)
公司下发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活动文件,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落实安排。
在平庄矿工报、公司电视台、平庄煤业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活动公告,开设专栏,组织专访等,积极搞好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各单位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的有关文件,提高职工对评选活动的认识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。
第二阶段:推荐评选阶段(3月1日至4月10日)
各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,积极开展评选工作。采取民主推荐、民主评议等方式推荐1至3名侯选人,并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,按时上报。
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,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汇总后提交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研究确定候选人。
通过平庄矿工报、平庄煤业网站印发候选人先进事迹,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,同时征求意见。
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选票,组织民主投票推选工作。民主投票评选分为各单位职工代表投票、公司评审小组投票和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民主投票。投票工作由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,并负责选票统计。
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,确定“十大杰出矿工”入选名单。
第三阶段:表彰奖励阶段(4月11日至4月30日)
对“十大杰出矿工”人选在平庄矿工报和平庄煤业网站进行公示七天。
公司在“五一”前夕召开命名表彰大会,对“十大杰出矿工”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章。
做好“十大杰出矿工”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。
通知还对做好第二届“十大杰出矿工”评选活动提出了六点要求:
加强活动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,要成立评选组织机构,严格履行程序,把握评选进度。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,不走形式,不走过场,保证活动成效。要注重扩大活动的参与面,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推进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的重要载体。
(二)注重推荐人选的代表性。推荐人选应是本单位、本系统成绩最显著、贡献最突出的优秀矿工代表,既要向生产一线倾斜,又兼顾企业各系统、各层级,把那些在企业改革发展、安全生产、经营管理、技术改革、创新创效、党群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者评选出来,增强“十大杰出矿工”的代表性。单位推荐2名人选以上时,人选不能是同一类别。
(三)严格推选程序。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查,按要求进行民主测评。要听取组织人事、纪检、安全和综治、信访、计生等部门的意见。严肃评选纪律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绝不允许“领导指定”和弄虚作假。
(四)认真报送材料。认真履行申报程序,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 呈报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,汇总表1份(见附件);
2. 上报不超过3000字的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,各一式2份;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;所有文字材料均须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;
3. 电子版近期蓝底免冠标准照;
4. 推荐人选事迹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1份;
5. 各单位在3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报送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矿区工会生产部)。
6. 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,真实感人,有说服力,有突出业绩。
(五)真正做到职工广泛参与。要认真总结首届“十大杰出矿工”评选工作的经验教训,充分做好发动工作,增强职工对评选活动目的意义的认识,提高职工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;同时,要认真组织好职工民主投票评选工作,体现职工意愿。对于组织工作不到位,职工投票率低的单位,公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要进行通报批评。
(六)积极做好宣传工作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唱响“工人伟大,劳动光荣”的主旋律,认真宣传评选“十大杰出矿工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宣传“十大杰出矿工”的先进事迹,树立当代矿工的光辉形象,营造学习先进,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,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。(矿区工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