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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08-2-1  阅读人次:

 
 

各单位、公司机关各部门:
  经公司同意,现将2008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  一、各井工矿,瑞安、兴山公司所属生产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生产安排确定放假和开工时间;为保证春节期间的煤炭生产与外运,西露天矿、元宝山露天矿的生产单位不放假,运输部运输段不放假。
  二、公司机关将2月2日(星期六)、2月3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(星期一)、2月12日(星期二),2月2日、2月3日上班。自2月6日(除夕)起放假,2月25日(正月十九)上班,计放假19天,其中8天为正常公休日,3天为法定假日,8天为带薪休假。
  三、各生产单位地面和机关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情况,结合公司机关的放假安排自行确定放假时间,做到在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,尽量减少节假日出勤人员,适当安排带薪休假。
  四、非煤炭生产运输单位可比照集团公司机关放假时间安排放假,做到节日期间能不安排出勤的不安排出勤,能安排带薪休假的安排带薪休假。
  五、几点要求:
  公司机关各部门放假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,并将值班表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室;各有关业务部门要组织、安排好两个露天矿的生产、安全及各井工矿的检修、反风演习等各项工作;各单位、公司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春节期间若外出,应事先向公司请假,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;春节期间要加强防火、防盗及禁毒、禁赌等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 

 
 
 
 来源平煤公司办公室 作者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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